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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0月2日起澳洲學生簽證新規:境內申請、續簽與家屬安排重點

澳洲內政部自2026年10月2日起調整學生簽證(Subclass 500)及學生監護人簽證(Subclass 590)的申請規定。新規主要影響在澳洲境內提出申請、再次申請學生簽證,以及學生簽證中的配偶與受扶養子女安排。

準備續讀、轉換課程或安排家屬同行前,建議先確認自己適用的申請條件。

一、境內申請及再次申請學生簽證

受新規限制的臨時簽證持有人,須在澳洲境外提出500或590簽證申請,核發時也須在境外。

現有學生簽證持有人若要在澳洲境內再次申請500簽證,須符合豁免條件。以學生簽證附屬申請人身分居留、希望改為主要學生申請人的人士,須在境外申請及獲批,沒有此項境內申請豁免。

現有500主要申請人可能適用的境內申請豁免包括:

  • 原課程結束日後,仍需最多12個月完成主課程,且繼續就讀同一教育機構。
  • 由澳洲外交貿易部(DFAT)或國防部資助,或申請博士(PhD)課程。
  • 申請就讀小學或中學。
  • 完成主課程後升讀更高的澳洲資格架構(AQF)層級;若完成的是高等教育課程,下一課程也須由高等教育機構提供。
  • 完成中小學後,銜接沒有AQF層級的課程;或完成沒有AQF層級的課程後,銜接具有AQF層級的課程。
  • 因教育機構違約或無法繼續提供課程,須重新申請學生簽證。

以上為重點摘要;符合其中一類,仍須滿足該類豁免及簽證申請的完整條件。

二、配偶及受扶養子女:申請時附帶與之後加入,規定不同

申請時附帶家屬

除非符合豁免,學生簽證申請人無法在申請中附帶配偶或受扶養子女,申請新的學生簽證時也適用。

申請時可能附帶家屬的豁免類別包括:

  • 博士(PhD)學生。
  • DFAT或澳洲國防部資助的學生。
  • 符合條件的外國政府獎學金學生。
  • 符合條件的太平洋國家或東協(ASEAN)國家學生。

各類豁免均有個別條件,不能只依課程名稱或國籍判斷。

簽證核發後再加入家屬

依新規,現有學生簽證核發後,不能再透過後續入境者(subsequent entrant)方式加入家屬;此項後加家屬規則沒有豁免。新生兒另有專門規定。

原本已包含在簽證中的家屬

原本已包含在現有學生簽證中的家屬,在符合指定續讀、升讀或教育機構違約等條件時,可能可以一併申請新的學生簽證。

主要申請人與所有附帶家屬,提出申請時須同在澳洲境內,或同在澳洲境外。

三、中小學學生及陪讀家長應留意什麼?

中小學就讀列在現有500持有人的境內申請豁免中。現有590學生監護人簽證持有人,也可繼續在澳洲境內提出新的590申請,仍須符合其他申請條件。

590是家長或合資格親屬照顧學生的獨立簽證,應與500學生簽證中的配偶、受扶養子女附屬家屬規定分別判斷。

因此,不能將「學生簽證限制附帶家屬」直接理解為「中小學學生的家長一律不能申請590陪讀」。

規劃續簽時,請同時確認學生及監護人的簽證期限、現有簽證條件、入學確認書(CoE)及監護安排。

四、已持有簽證或已遞交申請,是否受影響?

本次變動不影響目前持有的學生簽證。

2026年10月2日前已遞交的學生簽證申請,包括當時附帶家屬的申請,仍按遞交時適用的規定審理。

如您準備在澳洲境內續讀、再次申請學生簽證,或希望安排家屬同行,歡迎與華澳顧問確認課程及文件規劃。實際適用條件以澳洲內政部最新規定為準。

官方資料來源

2026年10月2日起澳洲學生簽證新規:境內申請、續簽與家屬安排重點

澳洲自2026年10月2日起調整學生簽證(500)及學生監護人簽證(590)申請規定,涉及境內申請、再次申請學生簽證與家屬安排。本文整理主要變動、豁免條件及中小學家庭應留意事項,並附澳洲內政部官方來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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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政府宣布,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學生簽證(Subclass 500)申請費由 AUD 2,000 調整為 AUD 2,500。準備赴澳留學的學生,建議將最新簽證費用納入留學預算,並提早完成學校申請及簽證規劃,避免影響留學時程。

(語言課程及非學位課程學生簽證為 AUD 2,050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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